美丽滕州,让鸟儿自由飞翔
——写在第32个“爱鸟周”之际
“鸟类应该保护,因为它们吃害虫,”在第32届“爱鸟周”宣传活动站,一位市民向工作人员讲到,“以前,人们不懂得爱护鸟类,对鸟类施毒、捕杀,害虫就越来越多。这些年林子越来越多,生态环境变好了,(森林)公安局的同志也对捕鸟份子进行了严厉的打击,鸟类变多了,害虫变少了。”
“我是养鸟爱好者,滕州日报还有我和鸟儿的合影照片呢”,一位老大爷来到爱鸟周宣传活动站,向工作人员索要宣传资料,“我们老年人养鸟协会有很多人,都可以做爱鸟护鸟的义务宣传员,麻烦你们多给我些宣传材料,我拿去分给大家,共同宣传爱鸟护鸟知识,为保护鸟类发挥我们老年人的余热”,说话间,工作人员已将厚厚一摞宣传资料放进了老大爷的车筐……
这是在今年爱鸟周宣传活动中,笔者见到的一幕幕动人场景。为保护鸟类、维护自然生态平衡,1981年9月,国务院批准林业部等8个部门《关于加强鸟类保护执行中日候鸟保护协定的请示》报告,确定在每年的4月至5月初的某一个星期为“爱鸟周”,在此期间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。根据我省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,山东省将爱鸟周定为每年的4月23日至29日。为响应国家、省市关于保护鸟类的政策要求,我市每年都举行爱鸟周主题宣传活动,引导全体市民爱惜鸟类,保护鸟类。
鸟类是自然界的精灵,是人类的朋友,保护鸟类就是保护我们自己。中华民族对爱鸟护鸟有着光荣的传统和悠久的历史。孔子提出“覆巢毁卵,凤凰不翔”的护鸟思想,《周礼》强调“祭祀山林川泽牺牲毋用牝(即雌性鸟兽)”、“毋覆巢,毋杀孩虫胎夭飞鸟” 《淮南子》著有“孕育不得杀,壳卵不得采”等等,我国劳动人民自古流传着“莫打三春鸟”的俗语。
在滕州墨子国家森林公园内,有一个山头叫落凤山,相传2400多年前,墨子的母亲“梦日中赤乌飞入室中,光辉照耀,目不能睁”(《琅嬛记》),醒来后便产下一子。因梦赤乌,取名为翟。赤乌,即传说中的瑞鸟凤凰。因此,墨子降生的地方被称作落凤山。这个故事说明,滕州自古对鸟类充满敬畏和崇拜。
由于林业的快速发展和群众性爱鸟护鸟活动的深入开展,滕州市留鸟的繁殖量不断扩大,旅鸟、候鸟的迁徙栖息量不断增加,多年销声匿迹的环颈雉又活跃在山区丛林中,珍禽天鹅也旅居市境。在以滕州微山湖国家湿地公园为中心的湖区水域和湿地沼泽区,分布着鸭、鹭、鹬、鸨、鹳等各种水禽,在东部山系和平原耕作区,分布着猫头鹰、杜鹃、喜鹊、斑鸠、红隼、百灵、戴胜等上百种鸟类。
随着“绿之城、水之乡、文之邦”的美丽滕州建设不断推进,滕州的青山绿水为各种鸟类的迁徙、栖息、取食提供了有利的条件,越来越多的鸟类来此生存和繁衍,滕州日益成为鸟类的乐园。爱鸟护鸟,不仅是传播生态文明观念,繁荣生态文化的重要举措,也是打造“文之邦”的关键内容,通过对鸟类的保护,让鸟儿自由自在地飞翔,让人与自然和谐发展、可持续发展,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愿望,也是每一位滕州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。